我院教师参加中国能源法研究会2014年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2014-08-30 作者:董岩 审核: 发布:王元飞 浏览次数: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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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9日—21日,中国能源法研究会2014年会暨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我院能源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孙增芹、董岩、谌爱华、代霄彦四位教师应邀出席此次学术会议。来自全国高等院校、能源企业、行业协会及相关单位从事能源法研究的法律顾问、专家、学者和律师140余人参加本次盛会。本次会议主题是“改革创新、转型发展、法治能源”,从能源生产与消费方式变革的法律制度创新、能源行业深化改革的法律保障和路径选择、推进雾霾治理所需的能源法与环保法合力、能源法理论与实践的最新进展与分析探讨、改革转型发展中的能源企业法务制度创新五大方面展开研讨交流。开幕式,中央综合治理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全国人大常委、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徐显明、国家能源局党组成员、监管总监谭荣尧、国家能源局发展规划司长俞燕山等有关领导作为特邀嘉宾发表讲话。国务院参事、原国家能源办副主任徐锭明深度解读了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2014年6月13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六次会议所发表的推动能源消费、能源供给、能源技术和能源体制四方面的“能源革命”重要讲话,指出中国能源法的研究成果应当“顶天立地”,服务于国家推进能源变革的发展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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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给从事能源法研究的青年学者专家搭建展示交流的平台,本次会议组织了首届能源法青年论坛,由来自科研院所的资深专家作为点评嘉宾,邀请国内十位青年学者根据各自的研究兴趣简要分享最新能源法研究成果。立足国家能源行业发展的政策阶段性和能源问题的实务性、复杂性,倡导能源法理论研究与实践的深度融合,突出理论研究的规范性、前瞻性和实践性。董岩博士应邀在青年论坛上了题为“我国区域碳交易法律风险的识别、评估与应对”的专题发言,以今年北京、上海等碳交易试点地方首个履约期的履约问题为切入点,提出控排企业应以碳信息披露、碳资产管理为核心构筑碳交易法律风险管理体系。发言得到了与会专家的普遍认同引发了与会专家对企业参与碳交易应对法律风险的现实思考。会后,与会专家参观了位于北京朝阳区高碑店的中国华能北京热电厂的我国首个碳捕集与埋存(CCS)示范项目。

    据悉,与此年会举办同时,根据中国法学会“已组建并开展活动的研究会依法到民政部注册登记”的要求,中国能源法研究会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出新一届的理事会。理事会选举石少华为中国能源法研究会会长。